臨朐縣中醫院傳染病預檢分診制度
為規范我院傳染病預檢分診工作,有效控制傳染病疫情,防止院內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制度本制度:
一、 設立傳染病預檢分診點,具備消毒隔離條件和必要的防護用品,按照規范嚴格消毒,并按照《醫療廢物條例》規定處理醫療廢物。
二、從事預檢分診的醫務人員應當嚴格遵守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認真執行臨床技術操作規范、常規以及有關工作制度。
三、 各科室的醫護人員在接診過程中,應當注意詢問病人有關的流行病學史、職業史,結合病人的主訴、病史、癥狀和體征等對病人進行傳染病的預檢。預檢為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應當將病人分診至發熱門診或分診點就診,同時對接診處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根據傳染病的流行季節、周期、流行趨勢和上級部門的要求,做好特定傳染病的預檢分診工作。初步排除特定傳染病后,再到相應的普通科室就診。
五、對呼吸道等特殊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應當依法采取隔離或者控制傳播措施,并按照規定對病人的陪同人員和其他密切接觸人員采取醫學觀察及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
六、不具備傳染病救治能力的,應當及時將病人轉診到具備救治能力的醫療機構診療,并將病歷資料復印件轉至相應的醫療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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